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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聞

電力可自由買賣 台電交易平台2024年上路

  • 發佈日期:2019/1/19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 點閱次數:4841次

2019-01-19 06:00〔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

請參考下方說明

電業法修正後,規定台電廠網分離後需建立電力交易平台,目前台電已著手規劃機制,預計2024年上路,正式建立台灣電力市場。圖為中火廠區太陽光電設施。(台電提供)

台灣綠能、民營電廠(IPP)將逐步加入電力市場交易行列,「電業法」也規定台電廠網分離後需建立電力交易平台,目前台電已著手規劃機制,預計二○二三年開始測試、二○二四年上路,正式建立台灣電力市場。

「電業法」修正後,再生能源已可轉供與直供,而以燃氣為主的IPP也分別與台電議約,但目前仍無法自由交易並形成如新加坡、日本一樣的電力市場。台電自去年中開始著手建立電力交易平台,預計二○二四年正式上路。

規劃4個市場、4交易商品
對於平台運作方式,台電表示,目前規劃「四個市場、四種交易商品」。其中,四個市場之一是遠期交易的「容量市場」,在一到三年前就針對電力供應需求簽訂合約,穩定長期電力,未來包括燃氣IPP、汽電共生或中載型再生能源等將可考慮適用。

此外,還有每天交易的「日前市場」合約,依氣候及供電條件等預測負載後,針對當日供電需求排程及所需要的輔助服務進行交易,包括綠能及非綠能業者均可參與。

為滿足即時調度與電力預測的差異需求,還有每小時前重新調整負載並結算的「小時前調整程序」,以每十五分鐘為單位進行;針對最尖峰供電,則有五分鐘撮合一次的「即時不平衡市場」,採競價方式,針對各機組的增量及減量分別報價,即時平衡電力供需,並由平台每十五分鐘結算價格一次,這是價格變動最大的市場。

至於四種交易商品,包括長期滿足備用供電的「容量交易」、每小時交易的「電能」、補足備轉容量及調整電力頻率的「輔助服務」,以及即時調整電力的「電能不平衡」項目。

台電指出,電力交易平台上路後,電能可自由交易並由市場決定價格,但並非意味所有電力價格均由平台即時決定。台電參考國外電能市場資料,若九成以上交易價格以長期合約為主,僅約一成是動態調度、適用平衡機制,將可維持發電穩定性,並使電價相對平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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