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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動態

經部招商大屯山地熱發電示範區 最快三年內完工

  • 發佈日期:2018/6/14
  •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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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3 20:04聯合報 記者高詩琴╱即時報導

目前國內地熱發電還沒有取得實績,經濟部能源局目標是今年起碼拚出第一案完工。能源局表示,將與新北市府合作推動「新北市硫磺子坪地熱發電示範區」招商,獲選開發團隊最快要在一年內完成探勘、兩年內完成開發,但可以申請展延。政府獎勵金額上限也提升到一億元,但不超過申請案總投入金額五成。

經濟部能源局表示,這次招商以新北市萬里區硫磺子坪段面積約十二公頃的國有土地為標的,示範案主要分成探勘、開發與營運期三個階段。土地為國有財產署所有,但能源局已協調,在探勘期免收土地租金。

能源局表示,即日起招商至七月下旬為止,截止收件後能源局將與專家學者、新北市府代表、中央代表等舉行審查會議,選出一名最佳開發單位。原則上能源局只會選出一個名額,但業界可以自行聯盟,或是與國外有經驗公司合作聯盟,能源局都很歡迎。

能源局指出,初步計畫,九月底前會開完審查會議並公告結果。探勘階段原則上是一年期限,但可展延再一年,因此開發團隊最快一年、最慢兩年要完成探勘。開發階段以兩年時間為限,必要時可以申請展延,展延期限原則為一年,但會視產能規模大小而有所調整。

能源局表示,至於地熱發電營運期,若是配合躉購費率,以廿年為原則。土地租約原則上是十年,可以再展延十年。

能源局表示,業者參加招商時,須提出完整探勘計畫書與回饋金額,也就是躉購費率收入一定比例。回饋金主要是回饋給國有財產署及新北市府兩個單位,能源局本身不會收取回饋金,但會協商國產署、新北市分配比例。

經濟部能源局今年修正「地熱能發電系統示範獎勵辦法」,將獎勵金額上限也由五千萬元提升至一億元,而且納入「協助業者分攤風險」精神。就算業者地熱探勘後,評估沒有地熱發電開發可行性,也可以全井水泥固封後請領獎勵費用。

不過,能源局表示,如果業者有開發成功,後來有獲得躉購費率收入,因為躉購費率已有補助精神,因此會在獎勵示範金中扣掉重疊的部分。如果業者沒有開發成功,只有探勘,則可以不用被扣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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