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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合約之法律依據為2017年4月11日第11/2017/QD-TTg號決定有關越南各太陽能案之鼓勵發展機制,及工商部第16/2017/TT-BCT號公告規定有關適用於正式生效之太陽能投資案之開發及太陽能買賣合約樣本。根據上述法規各太陽能投資案銷售太陽能之價格為2,086越盾/kWh(相當於9.35Uscents/kWh,可依照美金匯率調整)。買方有責任依照期間為20年之太陽能買賣合約樣本,採購於2019年6月30日前連接至國家電網之太陽能案之全部電量。
SP Infra 1 太陽能電廠投資總金額為1.633兆越盾,投資地點為寧順(Ninh Thuan)省寧福( Ninh Phuoc)縣,面積為58.7公頃。該電廠設計產能為50MW,預計落成並營運後每年可提供8,300萬kWh。
目前寧順省已有27個再生能源投資計畫登記在案,總產量為2,680MW。其中有15個太陽能投資案,總產量為1,848MW,考察執行面積約3,419公頃;12個風力投資案,總產量為1,012MW,考察執行面積約8,047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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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簽署第一個太陽能買賣合約
- 發佈日期:2018/7/24
- 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 點閱次數:874次
作者:越南/駐越南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經濟組 文章公布日期:2018-07-23
本(2018)年7月16日越南電力集團(EVN)電力買賣公司與印度Shapoorji Pallonji基礎財務有限公司於河內簽署太陽能買賣合約。上述合約之法律依據為2017年4月11日第11/2017/QD-TTg號決定有關越南各太陽能案之鼓勵發展機制,及工商部第16/2017/TT-BCT號公告規定有關適用於正式生效之太陽能投資案之開發及太陽能買賣合約樣本。根據上述法規各太陽能投資案銷售太陽能之價格為2,086越盾/kWh(相當於9.35Uscents/kWh,可依照美金匯率調整)。買方有責任依照期間為20年之太陽能買賣合約樣本,採購於2019年6月30日前連接至國家電網之太陽能案之全部電量。
SP Infra 1 太陽能電廠投資總金額為1.633兆越盾,投資地點為寧順(Ninh Thuan)省寧福( Ninh Phuoc)縣,面積為58.7公頃。該電廠設計產能為50MW,預計落成並營運後每年可提供8,300萬kWh。
目前寧順省已有27個再生能源投資計畫登記在案,總產量為2,680MW。其中有15個太陽能投資案,總產量為1,848MW,考察執行面積約3,419公頃;12個風力投資案,總產量為1,012MW,考察執行面積約8,047公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