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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階段離岸風電陸續環評 能源局:將盡快公布共同廊道

  • 發佈日期:2022/6/21
  •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 點閱次數:566次
2022-06-20 19:27 聯合報/ 記者吳姿賢/台北即時報導

沃能一號、沃能二號規畫。圖/取自環說書

我國離岸風電進入第三階段區塊開發,案件陸續送環評審查,台中外海的沃能一號、沃能二號兩風場今天環評初審,但仍有不少生態監測、減緩措施等疑慮待解,決議補正再審;外界關切目前有多個風場開發,自行規畫海纜路線恐傷及環境,經濟部能源局表示,將盡快公開「共同廊道」規畫。

第三階段區塊開發必須取得環評初審建議通過才能申請,根據環保署資料,目前有13案進入環評,已有少數通過初審、正在等待大會排審,等於拿到開發申請「門票」,但多數案件仍要補正再審。

沃能一號、沃能二號今天則是首次初審,兩風場離岸最近距離約42至45公里,一號開發面積205平方公里、開發規模2.4GW,二號開發面積50平方公里、開發規模600MW,已避開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南北通行航道、台中漁業權區、飛航管制區等。

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執行秘書施仲平表示,鯨豚會因聲音分貝、頻率而受影響,過去外界只關注打樁噪音,卻忽略船舶或其他工程的噪音威脅;漁民權益暨環境永續中心說,風場可跟漁業共存,規畫區塊時要更加顧及漁民權益。

此外,開發場址為傳統漁場又有中油海管通過,附近也有其他風場正在開發,能源局官員表示,為避免各風場自行規畫海纜上岸路線,導致影響整體海岸管理,將與台電規畫「共同廊道」, 近期已經與業者溝通討論過,若定案就會盡快公開。

最終環評委員決議此案仍須補正再審,除了強化海洋生態調查資料、提出鳥類撞擊及噪音減緩措施以外,海纜規畫路線必須符合能源局提出的共同廊道範圍,且埋設深度至少一點五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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