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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綠能…容積獎勵 企業最高可獲5%

  • 發佈日期:2019/8/23
  •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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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0 01:21經濟日報 記者鄭鴻達/台北報導

為推動綠能,經濟部工業局藉由「都市型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方案」,給予在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設備面積達50%以上者,享有2%容積獎勵,若再搭配「ISO 50001能源管理系統」及「建築整合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認證,最高共可獲得5%容積獎勵。圖/高雄市工務局提供

為推動綠能,經濟部工業局藉由「都市型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方案」,給予在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設備面積達50%以上者,享有2%容積獎勵,若再搭配「ISO 50001能源管理系統」及「建築整合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認證,最高共可獲得5%容積獎勵。

為協助企業排除「缺地」的投資障礙,經濟部推出「都市型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方案」,透過容積獎勵要讓建築物「長高」、拆除建物後以新容積率重建,也加強廠商的能源管理措施。

工業局官員指出,申請更新立體化方案的各園區廠商,只要在廠房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且「水平投影面積」占屋頂「可設置區域範圍」50%以上,就核給法定容積2%,不限在屋頂架太陽光電設備,也可將太陽光電設置在建物外牆。

官員表示,如果廠商在能源管理系統上,有取得「ISO 50001能源管理系統」證書,就另外給予法定容積的1%;若有取得中央主管機關「建築整合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核定,就再另外核給2%容積獎勵。

官員表示,此方案適用者包含經濟部或地方政府轄下的各工業用地與工業區、加工出口區以及科學園區,業者可根據自身條件,選擇適用上述三種獎容措施,最高上限是法定容積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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