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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副局長指出,目前養殖魚塭得依據「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第29條規定,申請設置綠能設施,由綠能業者擬具專案計畫建議書,報市府主管機關評估可推動後,再由市府擬具專案計畫送農委會審查核准。
另針對七股居民於今年3月8日提出相關漁電共生訴求,市府將再慎審評估辦理,依個案需求,請綠能業者提出,另依據4月23日協調會結論,建議台鹽綠能公司於5月10日前,擇一提報無爭議之計畫建議書,報府提專案計畫審查委員會審議。
市長黃偉哲表示,支持國家的再生能源政策是市府的基本方向,但漁電共生必須查核是否有漁業經營的事實,確保漁民工作的權益。另外,漁電共生也應該依據農業綠能設施的設置規範,以「農漁為本,綠能加值」為原則,推動劃設與審核。而對於有意在臺南申請漁電共生專案的公司,市府應該提供正確的資訊,要求對方符合審查規範,補正相關資料,保障廠商應有的權益,創造養殖、創能與環境的三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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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積極推動漁電共生 盼創造養殖、環境、創能三贏局面
- 發佈日期:2019/4/25
- 資料來源:YAHOO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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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24日 下午7:00 記者吳仁傑/台南報導
李副局長指出,目前養殖魚塭得依據「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第29條規定,申請設置綠能設施,由綠能業者擬具專案計畫建議書,報市府主管機關評估可推動後,再由市府擬具專案計畫送農委會審查核准。
另針對七股居民於今年3月8日提出相關漁電共生訴求,市府將再慎審評估辦理,依個案需求,請綠能業者提出,另依據4月23日協調會結論,建議台鹽綠能公司於5月10日前,擇一提報無爭議之計畫建議書,報府提專案計畫審查委員會審議。
市長黃偉哲表示,支持國家的再生能源政策是市府的基本方向,但漁電共生必須查核是否有漁業經營的事實,確保漁民工作的權益。另外,漁電共生也應該依據農業綠能設施的設置規範,以「農漁為本,綠能加值」為原則,推動劃設與審核。而對於有意在臺南申請漁電共生專案的公司,市府應該提供正確的資訊,要求對方符合審查規範,補正相關資料,保障廠商應有的權益,創造養殖、創能與環境的三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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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出處:https://tw.news.yahoo.com/%E5%8D%97%E5%B8%82%E7%A9%8D%E6%A5%B5%E6%8E%A8%E5%8B%95%E6%BC%81%E9%9B%BB%E5%85%B1%E7%94%9F-%E7%9B%BC%E5%89%B5%E9%80%A0%E9%A4%8A%E6%AE%96-%E7%92%B0%E5%A2%83-%E5%89%B5%E8%83%BD%E4%B8%89%E8%B4%8F%E5%B1%80%E9%9D%A2-1100054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