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技術成熟、成本效益、均衡發展、帶動產業、電價可接受」原則,達成再生能源目標
第一格/
竇輔:田經理!你知道嗎?經濟部能源局公告離岸風力發電36處風場場址。
第二格/
竇輔:主要分布於台灣海峽、西部沿海與澎湖離島地區。廠址面積介於20.8~131.1平方公里。
第三格/
以先示範、次潛力、後區塊之3階段推動策略。引導業者開發,再藉由政策環評程序確認區塊範圍並建立友善開發環境。
第四格/
田經理:那我們是不是也該大力的投資離岸風力發電呢?
蔡桃桂:我雙手支持!但是我們還沒收到上半年的薪水耶!
Copyright © 工業技術研究院綠能與環境研究所 製作︱經濟部能源署 指導
Copyright © Industrial Technology Research Institute.
地址:1059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三段248號2樓︱電話:(02)8772-0089
網站開放資料宣告︱隱私權保護政策︱資訊安全宣告
網站更新日期:2023/9/27︱ 瀏覽人次:17,008,085
本網站為響應式網頁設計(RWD),建議使用 IE9.0 以上 / Firefox / Chrome 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