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能前瞻永續台灣

依「技術成熟、成本效益、均衡發展、帶動產業、電價可接受」原則,達成再生能源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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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邊國際合作

臺荷簽署能源與創新領域合作備忘錄 共創能源領域合作新契機

  • 發佈日期:2015/9/3
  • 資料來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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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料 NEWS LETTER 
經濟部,104年9月3日

今日 (9/3) 經濟部能源局與荷蘭企業通訊處完成「能源與創新領域合作備忘錄」簽署,雙方規劃將從能源政策、技術、產業等面向展開交流合作,共同激勵跨國研究發展及創新,加速再生能源發展。

經濟部能源局副局長陳玲慧表示,臺灣由於高度仰賴能源進口,政府採取能源多元化與再生能源推廣等策略,以確保能源供應安全及環境保護。臺灣目前再生能源設置量約4,130 MW,為擴大再生能源推廣,我國經濟部已規劃2030年再生能源發電裝置容量目標達17,250 MW,而且持續推動「千架海陸風力機」及「陽光屋頂百萬座」兩項主要計畫,預期可逐步達成2030年風力發電裝置目標5,200 MW以及太陽光電裝置目標8,700 MW。荷蘭憑藉其歷史悠久的風力技術與北海海域資源,離岸風力發電已成為最主要且最具發展潛力的再生能源;而我國於再生能源領域,特別是太陽光電、風力發電等項目已累積相當的技術與推廣經驗。期望今日「臺荷能源與創新領域合作備忘錄」之簽署,將啟動雙方能源政策、技術及產業發展之合作,並讓荷蘭與臺灣成為推動再生能源產業發展的最佳夥伴。

荷蘭經濟部副處長Jasper Wesseling提到荷蘭與臺灣相同,均面臨仰賴能源進口的問題,該國憑藉著豐富的再生能源蘊藏資源以及歷史悠久的技術研發能量,積極進行再生能源設置。荷蘭能源研究中心 (ECN) 營運長Robert Kleiburg表示,荷蘭為達到歐盟要求2020年再生能源占總能源消費占比14%的目標,在兼顧能源自主、能源安全、經濟競爭下,國內既有傳統、穩定的能源市場勢必被快速翻轉。荷蘭在離岸風電領域具豐富經驗與完整的供應鏈,從設計規劃、施工維護至管理等整合服務拓展至歐洲各國,目前該國離岸風電裝置容量為957 MW,預計2020年達2,700 MW;此外,考量創新研發與規模擴大之經濟效益,目標2020年離岸風電發電成本較2010年下降40%,營業收入達60億歐元,創造12,500個就業機會。期藉臺荷合作,分享交流離岸風力發電與太陽能技術服務,促進臺灣再生能源發展,共同拓展亞洲市場、增加綠能產業就業機會,達到雙贏局面。

陳玲慧副局長表示,後續將與荷蘭保持密切聯繫,針對能源政策、能源技術、甚至節約能源等面向,研析具潛力之合作領域,期在2016年能展開實質交流與合作,建構臺荷雙方政府、研究機構、利害相關者的交流平台,共創能源發展新契機。

經濟部(能源局)發言人:陳副局長玲慧
聯絡電話:02-2775-7700  行動電話:0936-331-761
電子郵件:lhchen@moeaboe.gov.tw

本則新聞稿聯絡人:吳專門委員志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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