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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動態

離岸風電最新行政契約出爐 沒緩衝期、國產化罰則彈性

  • 發佈日期:2023/2/21
  •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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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0 21:24 聯合報/ 記者黃有容/台北即時報導

離岸風電風場。(聯合報系資料庫)

經濟部去年12月30日公告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一期選商容量分配結果,行政契約終於在上周六、18日公告,能源局表示,獲選業者要在5月中旬前辦理行政契約簽約作業。與過去最大的不同,在於區塊開發業者不再有緩衝期、違約金調高,以及增設多個產業關聯查核點,並以記點制在最終查核點一併處罰或取消罰則。

經濟部說明,自2022年8月5日起,已召開多場次的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契約書(草案)說明會,同時於各種正式及非正式會議徵詢各界意見,參考各界提供寶貴意見後,將惡劣天候因素、基礎建設延遲、法令變更等,列入行政契約不可抗力因素,獲選業者得說明受延遲情形申請展延,提出相關佐證資料。

不過,能源局官員表示,由於開發商在台灣大多已經有開發離岸風場的經驗,對於環境風險、調查等不若前兩階段般處於摸索期,因此區塊開發第一期的行政契約中,已經不再有「緩衝期」的相關規定,開發商必須在簽約時間內全部完工。

根據該行政契約,開發商若逾期未完工,前六個月每月繳履約保證金的5%作為違約金,第7個月起到實際完工日之間,每月繳履約保證金的10%作為違約金。這比起潛力場址的行政契約中,前12個月每月扣5%履約保證金還要嚴格。

另外,在國產化,也就是產業關聯議題上,有兩項變更,包括增設查核點和增加罰則彈性。官員說明,國產化承諾不再只於完工時查核,而是在開發過程中依據工程項目的不同,增設1至3個查核點,完工時另有最終查核點;每個查核點若有未落實數量或比例的情況,都會先「記點」,最終查核點結束時,假如全部改善、達標,那就全部取消罰則、免予計罰,如果最終查核點時仍有未落實部分,就連同所有查核點的記錄一起「結帳」。

經濟部能源局表示,考量獲選業者於行政契約範本公告後,尚須辦理履約保證金繳納等簽約前置準備作業,申請簽訂行政契約的期限,將延長至公告日起三個月內,讓獲選業者有充分時間準備簽約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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