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能前瞻永續台灣

依「技術成熟、成本效益、均衡發展、帶動產業、電價可接受」原則,達成再生能源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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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構分散式電源 台經院:需大量仰賴ICT

  • 發佈日期:2017/8/17
  • 資料來源:中時電子報
  • 點閱次數:647次
2017年08月17日 04:10 陳碧芬/台北報導

全台大停電凸顯出電源供輸分散的迫切性,台灣經濟研究院表示,電業法修正後,社區、水利會、縣市政府等可共同成立再生能源公司,成為地方型、分散型、社區型的電業,是分散式能源電能調度最佳來源,現在的重點在於「如何整合」分散式電源,其中配電系統中低壓的雙向傳輸技術,需大量仰賴資通訊(ICT)技術,國際間亦正在研究發展,台灣具有強大的ICT技術與能量,現在順著需求端的迫切,加快投入市場應用,不僅自用商機大,更能搶得國際先機。

電業法確立2025年為非核家園的目標,台經院一所助研究員盧思穎表示,能源供給與使用都會隨之轉型,為擴大再生能源使用,各國期待藉由強化需求面的管理、再生能源、儲能、智慧電網應用等,構建起區域智慧能源管理與供應體系,達到「分散式電源」的目標。

她以日本的作法為例,是強化能源供給結構,建立多層供給體制,計畫在2020年前將分散式能源系統及儲能設施等,透過先進的管理方法,建立對應的能源管理系統,整合及活化能源供需,形成座落於各區域的「虛擬電廠」。

盧思穎分析,台灣若要建構分散式電源,供電來源必然是再生能源,但再生能源有先天缺點:發電間歇性,一直以來對再生能源的供電管理採「集中式」,方便於排班維修、調度彈性高等,「一旦分散之後,最大的困擾就是調度中心」。

至於克服的方法,包括台電都有在構思,大量仰賴ICT技術、建立資訊搜集及交換平台,強化小型發電廠彼此間的網絡互動。

善用虛擬電廠的構建,是克服分散式電源困擾的解決選項之一,也是台經院的政策建議。台經院一所指出,供電有區域需求與能源使用的差異,虛擬電廠具有商業意義,能把分散式電源加以匯集,提供輔助服務給輸電系統運營商,換句話說,可以提高能源使用率、並增加在地投資,發展適合區域發展的再生能源,加上發電與管理等先進技術,能帶給在地新的經濟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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