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能前瞻永續台灣

依「技術成熟、成本效益、均衡發展、帶動產業、電價可接受」原則,達成再生能源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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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漁為本、綠能加值 台灣產經發展的多贏活路

  • 發佈日期:2019/1/24
  • 資料來源:中時電子報
  • 點閱次數:1107次

2019年01月24日 04:10 工商時報 本報訊

請參考下方說明

臺鹽綠能董事長陳啟昱對漁電共生有很大的期許,希望透過服務平台增加漁民養殖效益,又能與太陽光電共享利潤,更為魚塭活化帶來新經濟模式。圖/郭文正

根據2018年底公投結果,在反空污意識高漲情況下,火力發電遭受普遍反彈,而另一公投案「以核養綠」,則獲普遍支持,顯示「非核減煤」為當今台灣公民在能源政策上的最大公約數,發展綠能也成為各級政府即刻要積極應對的課題。

南台灣區位日照時間長,相當適合發展太陽能,且在技術面國內擁有完整的太陽光電產業鏈,從上游的矽晶片、中游的太陽能電池與模組、以及下游的太陽能系統整合商及營運等,一應俱備,就台灣的產業成熟完整度、區位及資金等優勢條件,在國內發展太陽光電,應是目前推動綠能政策的優勢策略。

臺鹽綠能依此發展「漁電共生」之經濟模式,以「農漁為本、綠電加值」為核心價值及理念,「堅持農地農用、維護漁民權益」,於此之上發展兼顧養殖漁業及綠能政策的經濟模式,利用漁塭堤岸來發展太陽光電。

透過「漁電共生」,能夠解決土地稀缺問題,並以其提供適度遮光,避免夏季水溫過熱、冬季架設防風布抵禦寒流。同時利用太陽能建設資金,重新整頓漁塭並引進循環水設施及智慧養殖等新型態養殖技術,促進傳統養殖漁業升級,營造更智慧、更有效益的養殖場域,真正創造漁業轉型並提供就業機會,活絡在地產業及就業。

然而,「漁電共生」的發展正面臨諸多難題,主要集中在法規發展尚未跟上產業腳步,導致整體推動窒礙難行。其一,缺乏施行細則,使地方政府主管單位無法根據當地產業現況提出具體推動方向,影響各地推動時程,減緩各地漁業轉型的契機。

其二,缺乏規模化思維。從漁業要成長為漁產業,整體的規模化與產業鏈是關鍵。臺鹽綠能建議透過規劃大型漁場結合綠能,協助整合在地漁民,一方面整體改善漁場硬體環境,一方面引進大型電廠,同時解決漁業與能源的問題。建立規模化的漁場後,輔導漁業加工產業成長,就有機會建立穩定的產銷體系與國外競爭。

其三,能源政策過於保守。能源產業是全球未來經濟成長的動力,台灣若要引進全球資金來建設台灣,發展當地產業,勢必提供優惠政策鼓勵國內外業者投資,當全球注目於綠能產業發展同時,台灣政府與民間若無法體認國際趨勢,藉機引進投資發展國內產業,將錯失良機。

近期農委會水產試驗所陸續的生物試驗評估結果陸續出爐,在「漁電共生」相關研究中,試驗結果均支持此經濟模式可確保穩定的漁業產出。可見「漁電共生」實為臺灣綠能產業重要里程碑,期望未來能藉由中央政策引導、地方政府配合執行開闢友善政策實踐場域,以引進產業投資、創造工作機會、提昇土地經濟價值與維持生態環境平衡目標下共創地主、養殖戶與投資商及政府的多贏局面。

(本文作者為臺鹽實業及臺鹽綠能董事長陳啟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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