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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技術成熟、成本效益、均衡發展、帶動產業、電價可接受」原則,達成再生能源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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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37座汙水處理廠設光電 年發電約1833萬度

  • 發佈日期:2026/4/30
  •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 點閱次數:146次
2026-04-29 21:03 中央社/ 台北29日電

內政部表示,配合國家2050淨零碳排,積極布建太陽光電綠能,盤點轄下潛力場域,優先以污水處理廠及再生水廠作示範,目前已有37座污水處理廠完成太陽光電設置,總裝置容量達14.35百萬瓦(MW),年發電量約1833萬度。

行政院今天召開「氣候變遷與淨零轉型專案小組」研商會議。內政部主任秘書黃駿逸透過新聞稿表示,配合國家2050淨零碳排及各項轉型策略,積極加速太陽光電綠能布建及精進相關制度,全面盤點轄下潛力場域,優先以污水處理廠及再生水廠作為示範據點。

黃駿逸說,國內污水處理廠及再生水廠因具備一定用地規模,在推動太陽光電極具可行性。目前全國37座污水處理廠已完成設置,總面積約8.42公頃。依據最新場域盤點結果,還有13座污水處理廠具備新設或擴充潛力,預估可再添約2.95MW裝置容量。

黃駿逸表示,整體推動方向也由早期單純的建物屋頂,延伸至處理單元池槽上方,大幅擴充可用日照面積,未來將配合提升廠站能源自給率政策目標,並協助地方政府增設相關設施。

在地熱開發部分,黃駿逸強調,內政部轄下國家公園屬高度環境敏感區域,能源設施設置採審慎評估立場,現階段以保育自然環境與景觀為首要任務,確保推動綠能的同時不衝擊生態。

此外,黃駿逸指出,內政部於民國114年會銜經濟部發布「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明定新建、增建或改建建築物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者,應設置一定裝置容量以上的太陽光電設備。建築研究所也長年深耕相關技術研發與制度研修,強化屋頂及建築整合型太陽光電應用,透過法規制定與設計指引,逐步提升公有建築再生能源設置比例。

黃駿逸說,公部門場域綠能開發是國家能源轉型重要一環,未來將持續滾動檢討場域利用效率,在兼顧環境永續與景觀協調前提下,導入更多元、創新光電技術,透過法規優化與實績示範,帶動民間共同投入綠能建設,達成2050淨零排放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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